2、有肝肾功能损害者、慢性胃肠病、消瘦、黄疽者不宜选用。因肝功、肾功不全而引起乳酸代谢或排泄障碍者禁用。
3、有心力衰竭、心肌梗死或缺氧者,不宜服用。4、服用双胍类后,有严重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而不能耐受者,不宜选用。
5、有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患者,对双胍类药十分敏感,必须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