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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七要
  一要畅情志  孕妇思虑不要过度,感情不可激动。若孕妇情志失调,胎儿娩出后容易产生精神行为方面的病症。

  二要慎寒温  孕妇要注意冷暖,特别要避免外感发热疾病,因为这种疾病会伤胎。

  三要调饮食  过食辛辣助火、生冷饮食会使胎儿出生后易患发热、腹痛等疾病;饮食偏嗜、营养不足,会使胎儿体质差。因此孕妇的饮食应丰富多样,并有节制。

  四要谨劳逸  怀孕之后,要经济保持适当活动,才能使气顺血和,分娩顺畅。如过分睡卧,则气力不足,易难产。但也不可过度用力,以免母体受损,使胎儿先天不足。

  五要远房事  妊娠早期,同房易使胎儿流产;晚期同房则可招致早产。

  六要慎用药  孕妇怀胎,用药不当会引起堕胎或致胎儿发育异常。因此,可用可不用的药应昼不用,对妊娠禁忌更应避免使用,所有用药均应征得医生的同意。

  七要戒酒醴  孕妇不可过多饮酒,因酒为助湿生热之品,多饮后会湿热内蕴、薰灼伤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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