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手册
疾病预防
疾病护理
药品信息
用药指南
家庭保健
医保常识
导医挂号

您的位置:首页求医宝典→家庭保健
身患六种疾病期间不宜妊娠
  凡患有以下六种疾病的妇女,都不宜妊娠。即使已经怀孕,也宜终止妊娠,以免危及自身,遗祸后代。

  1、心脏病:妊娠期间,由于水、钠潴留,加重了心脏的负荷,患者可因心脏功能异常而缺氧,缺氧的内环境既可诱发危及生命的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又可导致胎死宫内。

  2、肺结核:粟粒性肺结核可经血液传染给胎儿。常用的抗结核药异烟肼、利福平等又可导致胎儿畸形。分娩时的胸腔压力加大可引起肺部出血,使肺部病灶扩散而导致病情恶化。

  3、糖尿病:多以流产或早产告终。即使幸存到足月分娩者,往往分娩出“巨大儿”,常合并难产。后代多出现脑、心脏等器官的发育异常。

  4、甲状腺机能亢进:妊娠加重了甲亢病情,常常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缺氧的内环境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等情况发生。

  5、肝炎:肝炎病毒可以通过胎盘屏障使胎儿宫内感染,引起胎儿营养不良,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严重者可导致胎儿肝萎缩。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将终生带毒。

  6、肾炎:受孕后肾脏负担一般增加50%以上,患肾炎的孕妇因妊娠容易引起肾功能受损。治疗肾炎的药物可引起胎儿大脑发育不全、灰婴综合症等畸形。

 
 
 
家庭保健检索
关 键 词:
学科分类:
 
友情链接
 37℃医学网
本网站近期在更新“手术图库”,敬请关注!
版权所有: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02 Copyright     
发送短信:新桥医院 至 50120       资费标准:发送0.1元/条;接收免费
技术支持:新桥医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