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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职工的医疗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许多地方尚未将私营企业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无法像其他企业职工一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1989年劳动部发布的《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私营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应按其工作的时间长短给予3~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私营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全部由企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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