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何管理 |
一是参保单位或参保人一般按基层、二级,或基层、二级、三级定点综合医疗机构为组选择1-2组作为就诊单位,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定点专科医院和定点中医医院可根据病情需要选择,担应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二是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除急诊和急救外,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三是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双向转诊制度。鼓励参保人员就诊首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适当提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比例。 |
|
|
|
|
|
|
医保常识检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