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产停供涨价
需提交停产停供涨价情况说明,要求提前六个月提交至医学工程科,保证原价供货6个月。
二、降价
按照《降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要求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信息变更
需按以下清单提交资料,确保材料完整有效:
1. 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若涉及编码变更,需同步提交药交编码截图,截图需清晰展示编码信息。
3.若涉及注册证变更,需同步提供新旧注册证文件。
4.需提供合同首页和供货清单页。
四、供应商变更
需按以下顺序整理并提交资料,确保资料条理清晰、符合审核要求:
1.按照《2025年配送企业必备资料》(附件3)准备资质资料并按顺序整理,根据整理的资料填写《2025年资质审核表》(详见附件4),表格内容需真实、完整。
2.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5)并根据《供应商变更要求》(详见附件6)在申请表后附上相应文件。
五、电子版资料提交方式
六、提交时间要求
降价、供应商变更自收到医学工程科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版资料提交;3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版资料提交。
信息变更应在产品信息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七、耗材采供平台操作手册
医院计划供应商可在院外采供平台查看,根据计划打印送货单及发票,耗材购置合同需在采供平台上传维护。(详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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