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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必须进行视力检查

  小孩早期查视力,主要是为了尽早发现弱视和眼部先天性、器质性病变,以达到早诊断、早治疗的目的。那么小孩应当什么时候查视力呢?

3岁以上的儿童通过家长教育,可以学会查E视力表。3岁儿童的正常视力为0.7,约67%可达1.0;5岁时儿童正常视力达1.0。我国儿童通常是在6~7岁才在学校组织下检查视力,而这时查出的视力不佳、弱视儿童已失去治疗弱视的关键时期———5岁前。弱视儿童到9岁后(有学者认为12岁后)就完全失去治疗弱视的机会了。

对不会说话的婴幼儿也可以做检查。家长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自行检查,例如在婴幼儿眼前放置各种物体,观察其跟随注视的情况。大月龄的婴幼儿对遮盖单眼非常厌恶,家长可分别遮盖其两只眼睛,观察其头部晃动、哭泣及面部表情变化情况,以确定其视力的好坏。通常遮挡较好视力的一眼时,孩子反应较激烈,而遮挡无视力眼则无反应。也可以在其眼前放置黑白条纹和灰色的画片,视力好的婴幼儿会选择观看前者。

发现视力不好的小孩,家长应尽早携带孩子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如视诱发电位检查、裂隙灯检查、眼底检查或眼B超检查等,以排除先天性白内障、眼部肿瘤等器质性病变所引起的视力异常,达到早期治疗的目的。如为单纯的屈光不正性弱视,要尽早通过验光配镜等相关治疗,及时恢复弱视眼的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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