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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不宜母乳喂养的几种疾病

  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它除含有婴儿生长发育所需的各种营养物质外,还含有多种抗病物质。但母亲患有下列疾病时,不宜母乳喂养。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最常见有甲型病毒性肝炎和乙型病毒性肝炎。甲型肝炎病毒不通过胎盘,无垂直传播。此病急性期有较强的传染性,因此暂缓母乳喂养,待康复后可母乳喂养,也不需用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毒病可通过胎盘垂直传播,如母血中三项阳性(HBsAg、HbeAg、抗———HBc),其传播性甚强,易使婴儿受乙肝病毒感染,不宜哺乳。若坚持母乳喂养,则应加强乙肝疫苗接种及注射乙肝疫苗球蛋白,有效阻断乙肝病毒的传播。
  二、巨细胞病毒(CMV):巨细胞病毒能通过胎盘垂直传播,也可通过乳汁传播给新生儿。因此,急性传染期暂停母乳喂养,而CMV———IgG抗体阳性的产妇可以母乳喂养,新生儿可以从母体中得到抗体,防止感染。
  三、肺结核:新生儿对结核有高度易感性,活动性肺结核或细菌学检查阳性者不宜母乳喂养,必须接受抗结核治疗,待细菌学阴性后方可母乳喂养。
  四、艾滋病患者原则上不宜哺乳。患有梅毒的产妇,若乳房或乳头有破损,新生儿易感染,不宜母乳喂养。
  五、合并有内科疾病如严重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等,劳累后加重原有疾病的发展,不宜母乳喂养。如产妇患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乳腺炎时可暂停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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