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门诊安排
门、急诊就医流程
入院、出院流程
医院楼层分布图
出院病人病历复印须知
健康知识
医保常识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医保政策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医生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怎样处理
  国家劳动总局(1982)劳险字2号《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的复函》中明确: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Copyright 2016 xqhospital All Rights Reserved 陆军军医大学·新桥医院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83号 乘车路线:219、260、280、280、281、287、871、891路
24小时咨询热线:023-68755114、023-68755000 ICP备案/许可证编号:ICP备16011689号 渝公网安备50010602500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