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的实质是社会化管理。这既是社会互助共济的需要,也是保证基金及时支付的客观要求。基本医疗保险一开始就要实行行业统筹,是中央领导同志再三强调的。同时,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增强医疗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有利于方便职工就医和加强管理。因此,属地管理在《决定》中是作为一项原则提出来的,任何单位都必须坚持,不能例外。同时,《决定》对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允许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考虑这部分企业及其职工一律对应参加各自所在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过于分散存在着管理的难度,也不利于有效利用这类行业的医疗卫生资源和方便职工及时就医。至于如何以相对集中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劳动保障部与有关部门和地区将共同研究具体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