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学通知,已整理核对完截止2023年(含)以前按时通过课题主管部门结题验收且参加了大学年度科研课题检查或课题结题后评估的地方各类科研课题绩效发放明细。现在单位内部对科研课题绩效发放情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收集材料函报科研学术处。
请各科室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课题组成员在科研任务完成过程中实际贡献大小和智力劳动价值,提出绩效分配方案,课题负责人根据《25年重庆市课题绩效发放明细(核对4.8)》表内的数据,填写《附件》,包含:《科研课题绩效发放申请表》(附件1)、《科研课题绩效发放表》(附件2)、《科研课题间接费用分配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
于4月18日前将所有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附件word文档一式一份(以课题负责人姓名+立项编号命名)以科室为单位打包后由科秘提交至科研办2周慧舒助理处。
重庆市绩效发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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