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和科研项目结题备案制及非共识项目(先锋科学基金项目)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科局发〔2019〕115号)要求,医院于6月18日邀请西南医院、大坪医院李平、新桥医院郑怡、西南医院财务办叶绍倩对2025年拟结题的42项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执行情况、产出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果于6月27日-7月4日在我院学术网进行公示。
持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科研办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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