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增强住院医师获得感,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什么是“两个同等对待”?
(1)就业机会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2)薪酬待遇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两个同等对待”源于何处?
“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中提出。
三、“两个同等对待”适用对象?
“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于经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
四、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薪酬待遇有什么政策?
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
五、住院医师职称晋升报考年限有什么政策?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住院医师职称晋升报考年限与硕士研究生保持一致。解读:(1)应届本科毕业生即报考并录入“住培”,在结业后可享受本科应届生“校招”待遇;(2)“住培”结业的本科学历学员,在求职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应与临床医学专硕(四证合一)同等对待。
六、如何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权益保护?
相关《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向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招聘简章中要明确“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七、如何保障职业发展权益?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等级聘用时,突出人才评价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位聘用等各个环节;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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